市交通局稽征处2008年社会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08-08-21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公告公示 文号: 索引号137/2008-152852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省有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不收人情费,执法透明、公正。 二、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范服务,做到征收标准公开、处罚标准公开、办理程序 公开、监督电话公开。 三、对从事田间作业和非营业运输的三轮汽车免征公路养路费。 四、征稽人员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操作规范,文明执法, 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服务热情,礼貌待人,对所办业务资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的一次办结。 五、上路稽查执法人员做到“八不准、三注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公路“三乱”。 六、缴费高峰期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照常上班,正常工作日提前十分钟上班,不办理完业务不下班,特殊情况预约办理。 七、办理业务及时、准确,正常情况下车辆缴纳养路费3分钟;新增或过户车辆缴纳养路费10分钟;车辆申请报停或启封5分钟;办理养路费包缴手续10分钟。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