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质量宣传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1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2/2018-093140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质量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秦发〔201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质量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质量问题关系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产业和企业的兴衰,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学生质量教育、培养质量意识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巩固我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质量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质检部门,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宣传教育,促进城市质量文化建设。
二、丰富形式,广泛开展校园质量知识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将质量教育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在"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时间节点,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进校园开设专题讲座,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实践操作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校园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课堂教学和实践实训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质量品牌和诚信守法的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质量相关知识,理解计量、标准化和品牌在企业生产和经营中的作用,学习防止不安全产品伤害的简单技能,懂得质量创新是保障品牌具有竞争力的道理,从小培养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诚信理念、工匠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三、利用资源,积极开展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学生走出学校,在社会实践中学习体验是开展质量教育的有效途径。广泛利用各类社会资源,积极建设各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是深入开展质量教育的有力保障。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与质检部门和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加强联系,充分利用我市已建成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以及当地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信誉好的企业、科研院所、质检中心的资源,积极组织学生到基地参观实践,开展学生质量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质量教育的效果。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按季度报送中小学质量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及信息。报送时间节点分别为2018年9月30日、2018年12月15日、2019年3月15日、2019年6月15日,请各单位务在时间节点前,将本单位学生质量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活动信息报市教育局德育体卫科,邮箱:qhddytw@sina.com。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