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工伤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8-10-21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08-093423

秦皇岛市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工伤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到9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45万人,新增2.0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26.5万人的165%,其中,农民工参保80155人;今年1-9月依法为1436人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全市累计有4192名伤残职工享受到了工伤待遇。一是加强缴费稽核工作力度,严格审核,杜绝企业瞒报、少报职工人数现象,参保人数增长与基金征收同步,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继续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积极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搞好政策宣传,深入施工单位扩面,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以工程总造价形式参保,由总承包单位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缴费基数以工程合同价的20%作为人员工资总额,按2%的费率缴纳。用人单位人员变化时,及时申报用人花名册。这种参保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因层层分包、发包,人员流动造成参保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建筑施工单位的参保。三是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参保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同一缴费基数,捆绑式征缴。目前,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四是严把待遇支付关,确保基金安全。细化了定点医院合同书,工伤治疗用药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目录》执行,在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同时,对《药品目录》外用药,规范了使用审批手续,严格审查医疗费的用药明细表和用药处方,杜绝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搭车药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