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证高考期间供电安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58/2008-160710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8年6月7日凌晨1:00左右,海港区城建局在金三角附近拆迁施工时,将4根10千伏高压地下电缆挖断,造成市政府、市公安局、市二中附近大面积停电。经秦皇岛电力公司全力抢修,当日7:00许,市二中考点实现应急供电。

今明两天是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保证高考期间供电安全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吸取教训,切实做好高考期间供电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把高考期间供电安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高考供电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秦政办〔2008〕77号),在考点周边50米范围内严禁施工作业。对违法有关规定,强行施工、野蛮作业、造成严重停电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按照迎奥运“双十工程”要求,全市范围内正在进行拆迁改造。各施工单位要把施工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今明两天,停止一切可能危及供电安全和影响高考正常进行的施工作业,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各级政府及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所有施工现场死看死守,发现擅自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

三、各级电力部门要完善供电方案,合理安排系统运行,优先保证高考供电;要增加值班力量,确保遇有突发用电故障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抢修,迅速恢复供电;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安排好发电车、发电机等以备急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