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3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开管委办〔2008〕6号       索引号145/2008-171711

  为深入推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维护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工作机制,全区的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明确领导机构,确定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一名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演练等工作。区内各企业是自身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区内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到2008年底,所有企业、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庄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管委应急办公室将提供《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

  (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改。企业、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庄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居(村)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区内企业、学校要建立信息报告网络,确定信息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社区和村庄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督导

  (一)明确职责。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区内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管理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黄河道办事处、珠江道办事处及所辖村、居的应急管理工作由社会发展局负责;新区管理处、渤海乡、船厂路办事处及所辖村、居的应急管理工作由农村工作局负责。各责任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并将具体人员名单于3月19日前报送管委应急办公室(604),电话:8019197,联系人:李光。

  (二)加强督导。管委应急办公室将于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存在问题将会同责任部门共同研究,推进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制度 通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印发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管委办公室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