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9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市外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科技[2009]79号       索引号116/2009-171857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列入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的项目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督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
1、检查时间、范围
2009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对列入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
2、检查方式
采取书面总结的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情况,计划合同执行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效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是否能按时验收等。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15日前发送到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邮箱:qhdkjjnyk@sina.com。(检查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督导验收
对计划项目执行期满,但还未进行验收的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尽快验收,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写出延期验收申请,对延期验收理由不充分的,必须实施验收。对不按期组织验收工作的,市科技局不予申报科研项目。
1、验收形式的确定
验收分会议、函审、书面审核三种形式。除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外,其他项目项目一律采用会议验收形式。对已组织专家鉴定的项目,可采用书面验收形式。
2、验收提交的材料
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项目验收大纲、项目执行工作报告、技术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出具的专项经费决算报告(自筹经费指导项目不用提交)、用户证明,提供给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定的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验收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
(督导验收项目见附件2)
地 址: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8层
联系人:陈燕 王振宝 刘占秦
电 话: 3639712   3639720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下载)
1、检查项目
2、督导验收项目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