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0-01-22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0-122506

抚宁县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后,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改革、改善民生条件的难得机遇和战略任务来抓,目前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全面展开。

作为全省18个试点县之一,抚宁县高度重视,积极迅速开展“新农保”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力与义务相对应,注重公平,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1231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主管领导、财政所所长、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两位乡镇长做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瑞江作了动员讲话,指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握特质,认真贯彻落实好“新农保”试点的各项政策;要精心组织,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我县“新农保”实施以后,全县近39万人将自愿享受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近7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民直接享受中央财政每人每年660元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