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警报试鸣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30       发布机构:市国动办 (市人防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9/2010-1003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全省警报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于77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就做好警报统一试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人防办《关于落实全省警报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为依据,着眼防空防灾实际需要,贯彻落实真抓实备要求,在全市统一组织警报试鸣。通过防空警报试鸣,检验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以及警报器布局是否合理,防空警报信号覆盖面是否符合要求。同时,也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提高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   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以人防办主任马壮为组长,副主任杨凤树、刘合利、王绍江为副组长,机关各科长、通信站长为组员的防空警报试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警报试鸣的各项工作。

三、   试鸣的时间、范围及程序

(一)   试鸣时间

    201077日上午10时至1015分。

(二)   试鸣范围

    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开发区、昌黎县、抚宁县、卢龙、青龙县城区。

(三)   试鸣程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种。

    100000″——100300″组织发放预先警报。

100600″——100900″组织发放空袭警报。

101200″——101500″组织发放解除警报。

101500″——110000″了解警报鸣响情况。

四、   警报试鸣的方法

    各区(开发区)由市人防办统一组织,各县自行组织实施。77日上午10时整,各单位按照指挥长警报发放命令同时发放。

五、   要求

(一)充分认识防空警报试鸣的重要性。各县区要把这次防空警报试鸣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落实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通力合作,搞好协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防空警报试鸣的圆满成功。

    (二)切实加强对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防空警报试鸣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的领导,统一协调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各种保障。警报试鸣期间,各县区人防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团结协作,通力保障,共同完成好警报试鸣任务。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选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各县区要做好试鸣的动员、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政府《通告》。并结合人防60周年和人防宣传教育年活动,在警报试鸣期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突出防空防灾一体化宣传,扩大人防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