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财政补助村级经费管理

发布时间:2010-03-3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0-162106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补助村级经费的使用管理,我市制订出台了《秦皇岛市财政补助村级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补助村级经费来源、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运行,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财政补助村级经费来源范围。包括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村级补助资金;2002年农业税决算中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征收额、省级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按照财政困难县每村5000元、其他县每村3000元安排的村级经费补助;省级财政从2009年起,为确保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按时发放,每年新增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市县(区)财政安排的村级经费补助及其他来源。二是明确了财政补助村级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村办公经费、其他必要支出。三是明确了财政补助村级经费使用原则和具体步骤。四是明确了财政补助村级经费监督检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