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全市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4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卫法监[2011]37号       索引号169/2011-143410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局、公安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有效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按照河北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在全省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的通知》(冀卫监督〔2011〕4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现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方案
 
               
 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秦皇岛市打击
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巩固扩大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成果,按照《河北省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开展“取缔一批、重罚一批、曝光一批、移交一批”的“暴风”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建立和完善打击无证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入推动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净化医疗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严惩无证行医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取缔一批“黑诊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行医资质的游医、假教授、假专家及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要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的城中村和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到取缔到位,确保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对无证行医违法案件查处,重罚一批“黑诊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暗访和督查力度,建立打击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严厉查处无证行医违法案件,建立无证行医“黑诊所”档案、“黑诊所”方位图制度,对发现辖区“黑诊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曝光一批“黑诊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打击无证行医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畅通无证行医投诉举报途径。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行医案件要及时进行受理、承办、转办及查处,每起举报都要有案件查处或处理结果,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同时建立无证行医取缔公示制度、举报无证行医重大案件奖励制度,建立无证行医曝光台,采取网站、报纸、广播、布告等多种方式,对非法行医进行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部门的衔接配合,移送一批非法行医犯罪分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办无证行医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积极立案并依法从快查处。对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及时交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人身伤害鉴定。对查办无证行医案件中的暴力抗法者坚决予以打击。
(五)探索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无证行医监测报告网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同级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联系制度(包括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等),及时掌握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逐步探索和完善打击无证行医责任制、日常巡查制、稽查、考核等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利用省卫生厅行政处罚网上系统,对辖区无证行医者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无证行医地址等建立档案,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无证行医行为的发现率,有效压缩无证行医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三、工作安排
自2011年10月20日起至12月12日,集中开展全市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市卫生局、公安局将适时组成督导检查组,采用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调动全市监督执法力量,进行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监管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做到精确、全程、快捷的联合打击。    
(二)狠抓无证行医大案要案的查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以群众投诉举报等为线索,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媒体跟踪报道。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公布打击无证行医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对查出的“黑诊所”、“黑医生”进行公开曝光,开展“防范无证行医”宣传活动,保持打击无证行医高压态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净化全市医疗市场。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县(区)卫生局务于2011年12 月 20日前将打击无证行医“暴风”行动工作总结和大案、要案查处等材料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汇总后及时报市卫生局、公安局。
联 系 人:王振明 (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联系电话:0335-3652707、0335-3652706(传真)
电子邮箱:qhdylwsjdk@163.com
 
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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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卫生 无证行医 打击行动 通知       

 
秦皇岛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