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20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84/2012-102907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628日公布,将于2012101日正式施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国管办〔2012〕215号)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管办〔2012〕215号文件的通知》(冀直管〔2012〕42号)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确立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

二、工作任务

1、拟定配套制度标准。会同法制、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机关事务管理规章,特别是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2、推进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集中管理机关事务,统筹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

3、深化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4、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三、近期工作安排

1、主动汇报,争取支持。

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引起领导重视,争取最大程度的支持和帮助。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组织召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级以上干部和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学习动员会,集中学习《条例》,传达李冠同志在省局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和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主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细化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力求贯彻实施工作有创造性、有针对性,体现实效性,以实际行动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市的学习宣传活动以市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为重点,全体机关干部参加,采取领导带头示范学、集中分散结合学、学教交流相互学、组织考试督促学、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搞好学习,机关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心得体会,定期交流学习体会,同时采取印发《条例》、悬挂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抓好督导落实。通过组织考试、简报、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条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贯彻实施中好的做法、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馈。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实施《条例》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县区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和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即:组长为我局学习宣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我局《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副组长及成员配合组长制定学习计划、实施活动安排,办公室做好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学习讨论,学好、学深、学透,真抓实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把贯彻学习《条例》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