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水务局机关内保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01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38/2013-143229
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干部职工内保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内保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内保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确保国家、集体及个人财产安全。
二、工作人员妥善管理好各自办公用品,确保人员下班锁好门窗。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工作人员有责任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引导,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
三、门卫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
四、重要部门如财务部门、文件和档案管理部门、后勤仓库等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安装防盗、防火设施。出现丢失、被盗等情况,要追究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节假日前,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对治安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布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