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9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事〔2013〕25号       索引号184/2013-104724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秦事〔2013〕25号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冀直管[2013]25号)精神,今年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5日至21日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同时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各级公共机构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各部门、单位、县区组织公共机构开展以下活动。
1.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部门、单位、县区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和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县区公共机构应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动员和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加强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
4.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各部门、单位、县区公共机构印制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在公共机构办公区进行张贴,宣传画内容可以到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各部门、单位、县区公共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上网浏览学习有关知识。
(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在开展“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同时,要组织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好现有宣传窗口,如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等宣传节能和低碳常识,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2.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节水主题宣传”、“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活动,在办公区、食堂等地点张贴宣传画,向干部职工发放环保购物袋,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作用。
三.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的精神,要积极扩大宣传影响,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宣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要及时报送我局,我局将同步宣传报道。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5月27日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