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9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2013〕331号 索引号59/2014-143601
秦人社〔2013〕331号
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企业:
根据秦皇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等问题的意见》(秦纪字〔2011〕80号)要求,现就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予以清理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一、自2013年起,取消离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建立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
二、年终慰问金计发基数为本人12月份基本离退休费。
三、发放慰问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2011、2012年已按原标准执行的不再调整。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