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1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2014〕34号 索引号59/2014-152831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创业园区认定及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创业园区:
现将《秦皇岛市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为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接到本通知后,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搞好政策的宣传活动,扩大政策的知情面和影响力。
二、认真履责。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行政区内的各类园区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要主动上门,提供帮助和服务。对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有关科室反映情况。
三、及时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各县区初审合格后,要将申请资料及时上报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3262681 3918027
附件:《秦皇岛市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秦人社〔201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