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设立公证机构审批的受理、初审

发布时间:2014-04-30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4-094421

 

秦皇岛市司法局设立公证机构审批的受理、初审
事项名称
设立公证机构审批的受理、初审
单位名称
秦皇岛市司法局
办理地点
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
电话
3655104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法规(规章)
及条款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1日司法部部令第 101 号)第七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八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1日司法部部令第 101 号)第十一条。
条件具体内容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1日司法部部令第 101 号)第十四条。
材料具体内容
1、 设立公正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2、 拟采用的公正机构名称
3、 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
4、 拟推选的公正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5、 开办资金证明
6、 开公场所证明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窗口工
作人员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1
审核
法制处、
公证工作指导处
审查要点:1、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所有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格
作出初审意见
6
审批
主管局长、
局长
对审查依据进行把关
签署初审意见
2
办结
公证工作指导处
上传材料
报省司法厅
1
 
特殊
环节
 
有〇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10
收费情况
有〇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有效期
长期(需年度考核)
前置审批情况
有〇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〇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秦皇岛市监察局
秦皇岛市政府法制办
秦皇岛市司法局
监督电话
3220096
3220243
707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