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支“四重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31       发布机构:人民银行(外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220/2014-164126

 

秦皇岛中支“四重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秦皇岛中支开展了口号为“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一)深入开展金融维权知识进校园、进企业活动。3月13日,我中支组织辖内交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秦皇岛中专、工厂企业进行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中支办公室、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货币金银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宣传活动,分管行长王立群进行现场指导。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学校师生和公司员工宣传金融维权知识。宣传人员通过真假货币对照识别等互动交流方式,现场为群众讲解金融知识和金融维权渠道,很好地调动了金融消费者的积极性。
(二)发挥银行网点宣传主渠道作用开展零距离咨询。我中支充分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特点,在3.15宣传期间,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公布业务投诉电话、设立咨询投诉服务台,利用电子屏幕、折页资料宣传金融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范围、处理渠道以及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并就百姓较关心的假人民币识别、个人信用、银行卡等方面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3月14日,分管行长亲临秦皇岛银行活动现场,在“金融消费者权益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前为咨询者答疑解惑,中支相关职能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宣传。活动现场专题答疑50余人次,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2例。
(三)充分利用报纸等媒体进行金融消费维权宣传。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在秦皇岛晚报等受众面广的媒体开辟专栏,解读各单位主要金融产品和服务承诺以及金融消费维权工作举措,提示金融创新产品潜在风险,让社会公众了解金融、积极参与金融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结合普法宣传提升中支干部职工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一是利用中支局域网平台进行金融维权知识宣传。在中支网站“法律事务”专栏,添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秦皇岛金融案例等金融法制资料,供全行干部职工浏览学习。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收看3月15日20:03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的3.15晚会。通过收看学习,干部职工更加了解消费领域新出现的互联网金融等维权问题,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法律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