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落实“先照后证”

发布时间:2014-10-10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232/2014-103213

91日起,新区工商局“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开始实施。

  据了解,按照省工商局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全省自91日起正式启动“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改前置审批事项为后置审批,这是继今年3月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工商部门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阶段性成果。新区工商局严格执行此次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部署,积极抓好落实工作,仅实施之日,政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就办理涉及前置改后置登记的企业1户,个体工商户5户。

  此次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共有31项,涉及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这些事项将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也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文件。这次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条件,也将为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