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创建秦皇岛市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9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203/2014-161749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秦发〔2013〕17号)和《秦皇岛市工业转型升级十大提升计划》(秦工转办〔2013〕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企业管理创新步伐,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和拓展对标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通过树立管理创新典型,以点带面,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水平。

二、推荐范围

全市工业行业中通过开展管理创新,在管理理论、体制、机制、制度、形式、方式、方法、手段上明显优于原有的管理模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

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企业管理创新机制健全,成效显著,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

3、企业依规守法经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

申报示范企业需符合以下标准:

1、创新性。企业在管理领域率先总结并实施先进方法和手段,效果明显;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方式与企业自身实际结合中取得创造性应用。

2、科学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内容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反映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

3、实践性。企业运用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已在本企业内经过1年以上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成效,具有可操作性。

4、推广性。企业的管理创新经验和方法有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应用价值,可复制或改良推广到同行业企业、同类企业,并能解决同类或相似问题。

四、申报材料

1、《秦皇岛市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示范企业创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2、初审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每个县区推荐企业不超过2家。

3、审核确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拟定市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4、公开公布。在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授予“秦皇岛市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六、其他

1、加大服务力度。对示范企业加强宣传推广,对管理创新成果积极向省推荐,优先申报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优先推荐列入省“百家企业战略对标专项行动”,组织专家进行免费战略咨询。在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融资担保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2、实施动态管理。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有效期三年,到期进行复审,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消称号。每个县区力争年内创建5家以上,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创建情况。

3、推荐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红梅 高佳梅 联系电话:3800063

邮箱:qhdgyxx@163.com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