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203/2015-140853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河北省2015年减负工作安排和市政府领导指示,市减负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427日-2015530日。

三、检查范围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以涉企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为主。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情况。

(二)国家、省、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三)近年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

(四)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情况。

)国家、省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冀发〔2014〕8号)和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秦发〔2014〕10号)等扶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检查“三乱”现象擅自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等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向企业乱摊派、强买强卖,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行为;利用办理证照、年检项目等强制收取有关会员会费、咨询服务费等行为;以罚代管、罚款畸重的问题;社会反映强烈问题其它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四、检查方式及有关要求

)各县区组织检查、市直部门和单位自查、市减负办重点检查相结合,同步进行。

(二)市减负办检查听取汇报资料、走访座谈方式进行,市检查组检查前两天通知被查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检查、自查活动市直部门和单位汇报主要说明上述检查内容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等5月底前报市减负办

(四)检查发现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

市减负电话(传真):3800038邮箱:qhdyanli@163.com

                                                                                2015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