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民政局采取四措施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1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164435

为了确保低保的公平、公正,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抚宁区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工作。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层层把关,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违规操作,阳光低保

二是严把材料初审关。材料不全的不批;证明材料明显不合理、弄虚作假的不批;子女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不批;有群众举报,核实有隐瞒收入的不批。

三是认真做好入户调查。全体调查人员严格做到“看、听、查、问”四步骤,即:看低保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听低保群众介绍自己近期经济来源情况查看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来源、身体状况、住房情况,以及村组干部亲属上报是否属实等情况询问低保家庭周围邻居了解其生活状况。

四是启动低保联审联查机制。联合工商局、车管所、房产、人社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银行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真实、全面的了解申请人的财产现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核定结论,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