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推进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21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       索引号117/2016-145853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深化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2015年国家、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和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夯实基础、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创建法治机关,不断提高法制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为营造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氛围再做贡献。

  二、主要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权力清单制度,局权力清单上网公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涉及本局网上政务大厅权力库内容,按照2014年行政审批流程确定后的审批流程、工作时限等要求,依法行使行政审批职权,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加强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监管、衔接和工作指导,明确对相关取消、下放权力的监管要求。

  2、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不断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明确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执法环节和责任。根据行政权力的调整变化,及时变更执法相关内容,做到职权、机构、岗位、人员清晰具体和责任明确。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坚持落实局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内控机制建设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各项制度。在系统内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说理工作、行政指导工作、行政调解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许可文书案卷质量,做好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开展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工作培训。

  4、重视开展依法管理工作调研。根据新时期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深入基层和一线,选取依法管理及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摸清问题存在的现状,找准特点规律,提出破解对策,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宗局、省民宗厅部署,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信息统计、信息公布、查询、挂牌工作;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等。

  5、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夯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畅通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权益救济渠道,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协调沟通管理机制和民宗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

  6、加强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全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制定民宗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开展第四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民宗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民族宗教工作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7、抓好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改进和加强局政务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向社会公开和介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适应权力公开和网络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运行和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结构合理、程序严密、便民快捷、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8、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坚持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AB制、过错追究制,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强化工作人员素质,实行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9、创新依法管理工作思路。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狠抓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措施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无事故。创新思维,妥善治理乱建寺庙、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老大难问题,加大治理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力度,依法管理我市涉藏、涉疆宗教事务,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0、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内部监督,高度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