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社〔2016〕166号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5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6-105620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6166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秦皇岛技师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汛期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汛期安全责任

为了切实做好汛期期间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重视,措施上严密,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要按照《局印发的“强化责任严执法、打牢基础保暑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人社〔2016121号)要求,加强汛期安全组织领导,做好防汛、防雷电、防火、防暴、防机械事故、防恐怖事件等安全保障措施,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二、强化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劳服企业管理处(再就业孵化基地、金色未来商厦)、企业养老保险处、军转培训中心、创业就业训练中心,秦皇岛技师学院等负有局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楼房产权管理场所的电源线路、供(配)电机房、水泵房、电梯、房屋建筑、院墙、灭火器材、食堂、驾校、车辆、防雷设施、周边环境等汛期安全进行全面安全自查;机关科室和局属其他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要分别对各自区域的办公场所的设施设备、电源线路、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室防潮防霉要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人员、措施、经费,确保整改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自查及整改情况于82日前报局安办,在报情况时对发现安全隐患如实上报,对无发现安全隐患须报平安。8月上旬,局将组织检查工作组对全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强化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应急救援工作

汛期中,对市防汛指挥部发出的橙、红色预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亲临一线指挥,对于可能出现暴雨山洪,造成坍塌垮塌等情况的部位落实隐患监测,发现险情时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保障汛期生产安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728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7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