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广播电视传送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18-07-13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8-150816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传送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7月初,我局开展了全市传送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就是否私设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是否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是否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是否插播游动字幕、挂角广告,是否利用自行组织的广告替换、遮盖传输节目中的广告,是否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传送节目的完整信号,是否干扰、阻碍监测活动等问题进行了检查,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组织辖区内播出机构就广播电视传送内容、传送范围、技术手段、传送方式等事项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进一步熟悉传送业务,明确传送纪律,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所需的设备、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要求,确保广播电视的规范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