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3-25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4-760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深刻吸取近年来因尾矿库排洪系统损坏造成尾砂泄漏等事件教训,坚决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落实落地尾矿库防汛安全措施和排查治理汛后尾矿库安全隐患等工作。

督促尾矿库企业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专家,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的原则,于4月底前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溢洪道、截洪沟、排渗设施、监测设备等隐蔽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和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并形成质量检测和自查自改报告,报当地负有监管职责的应急管理部门。对排洪系统质量、强度、型式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委托原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整改,未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的不得恢复使用。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4月底前组织专家逐库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实现辖区内所有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100%、隐蔽工程自查自改100%、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尾矿库企业100%。

市应急管理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尾矿库隐蔽工程质量检测、自查自改和全覆盖检查,聚焦联系指导的尾矿库“头顶库”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