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4-03-11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及政府会议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40/2024-504

近日,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杨金龙带领机关业务科室人员一行对海港区、抚宁区、昌黎县、青龙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听取了四个县区主管领导的林改汇报,杨金龙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目的是通过深化改革,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目标。各县区要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改革任务,积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在方案制定上,要充分考虑到村民意愿和森林资源自然条件两大因素,充分听取群众对改革的呼声,改革方式可以因村而异,多种多样。防止浅表化倾向。“浅表化”就是经验化,经验是珍贵的、有价值的,但只凭经验,不讲理性和科学就可能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效果。要防止短期化倾向。就是既要全力抓好当前的改革,注重针对性、突破性、操作性,又要有战略眼光和思维,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政策性。不搞急功近利,不留任何改革的“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