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226624/2024-302

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资源规划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市资源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员变动的同时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修订了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政务公开事项50项和负面清单不予公开8项,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机制体制建设。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52件,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13件,均依法依规作出答复,依规公开105件。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信息公开网站及时进行更新,将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j.qhd.gov.cn/)、微信公众号(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订阅号)及时公布,使信息公开更便捷,透明度更高确保让全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752件。其中,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9项,办理结果133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依据、条件、程序0项,处罚决定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3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3件,申请人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被征地农民申请征地信息公开,二是住宅小区业主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公开土地划拨、出让文件以及工程规划审批图件等,三是有利害关系的企业申请公开土地划拨、出让文件以及工程规划审批图件等。工作中我局坚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第一时间受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和审批机制,对于申请人无法准确表述申请事项的,倾听申请人诉求后帮助办理申请手续。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程序明确责任科室,查找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2023年我局受理113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中,依规公开105件,信息不存在10件,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15件,其他原因不予公开10件,均按规定进行了明确答复,受到了申请人一致好评。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20

0

0

0

0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5

0

0

0

0

0

1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理程序、会议办理程序。重大规划调整、方案审批等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在决策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是健全解读回应机制。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动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互动沟通,主动回应政务舆情确保各项政策均做到公开透明。全年共通过外网网站回复信息95条,办理市长热线721件,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管理系统2件,均按时回复、反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省资源规划厅网站集群建设市局门户网站。结合工作实际开放相关栏目,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满足社会各界对我市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的监督和查询需求。开通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实时发布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信息。同时,积极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全面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五、监督保障

及时修订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目录、公开时限,对主动公开信息要求5个工作日、对依申请公开20工作日内完成。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采取一票否决,坚决不予公开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又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拓展资源规划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资源规划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修订《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意外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规范,增加合法性审查环节,对政府公开的收费进行明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行风评议范围,全面提升了资源规划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2023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1800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作强度大。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激增,仅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113余件,受人员少、编制不足影响,信息公开办理效率偏低。尽管在积极努力下,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但仍有部分急于获取信息的单位及个人有所不满。二是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即可,但因资源规划领域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来申请信息公开本身就带有某些诉求,更有个别单位及个人将信息公开作为信访的手段,有的申请时情绪激烈,有的同一问题数次申请公开。这些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困扰。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2宗,共涉及申请人2人。其中1宗被秦皇岛市政府维持、1宗被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责令重新答复。

2023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其中1宗撤销信息公开答复意见、1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1

0

0

1

0

0

1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