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秦政办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3〕75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96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4项)
一类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项目(2项)
1.《秦皇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2024年1月15日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2024年3月1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2024年6月1日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类项目:积极推进,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2项)
1.《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
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2024年10月底前具备提请审议条件。
2.《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2024年10月底前具备提请审议条件。
二、市政府规章(5项)
一类项目:年内制定的项目(1项)
《秦皇岛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2024年5月1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送审稿,2024年7月15日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类项目:积极推进,适时提请审议的项目(2项)
1.《秦皇岛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暂行办法(修正)》,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修正,积极推进,成熟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秦皇岛市电梯管理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起草,积极推进,成熟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类项目:预备调研项目(2项)
1.《秦皇岛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由市气象局牵头调研。
2.《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修正)》,由市司法局牵头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