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华电昌黎 500MW 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3       发布机构:市海洋渔业局(市港航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3-447

关于河北华电昌黎 500MW 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要进行公示。将委托单位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论证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北华电昌黎 500MW 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1123日至126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王成亮

联系电话/传真:0335-53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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