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70


杨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智能充电桩设施建设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合理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严格落实在新建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将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作为重要内容,在核发项目许可和进行项目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按规划要求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全部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二、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2022年以来,我市住建部门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对61个老旧小区的市政配套、建筑整治、景观整治等公共部位进行改造提升。其中,电动车安置点和充电桩建设作为市政配套建设中重要改造部分。目前,整体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推动545个小区和164栋公共建筑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场1449个,安装充电设施14623个。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

一是细化方案,明确责任。2021年,我市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信、公安、规划、住建、交通、应急、市场、邮管、消防等9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并专门就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治理等工作进行部署,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二是推进智慧电梯完善和应用。将智能AI技术运用加装到电梯里的监控系统,如果捕捉到有人把电动车推进了电梯里,电梯就会一直不关门同时发出报警声,实时将信息发送到物业工作人员,在所有电梯小区所有楼栋内全覆盖。三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在各高层小区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须知,讲解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告知群众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内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网络宣传媒介,推送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安全提示,多角度向群众宣传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抗击疫情的同时不忘消防安全,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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