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1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63

武保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弥补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省人社厅、卫健委,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卫健委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为加快弥补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问题,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我市就科学核定和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和岗位、完善基层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强化基层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加大人才招聘力度。组织编制、卫健部门专题研究破解难题,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足人员。2022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的方式,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59名在编人员,其中昌黎县15人、卢龙县45人、青龙满族自治县38人、海港区50人、北戴河区11人。昌黎县乡镇卫生院和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采取“打捆组团”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统筹使用岗位数,参照相关规定调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二、探索创新编制管理。为扩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并适应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我市认真核报村卫生室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求数,摸清所需编制底数,上报省相关部门,为下一步编制分配积极争取政策。针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原有在编人员其事业单位编制不变,对新进人员按控制数管理,将其纳入全县(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统筹管理,统一考核、调工资、评职称,实现控制数内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

三、提升薪酬待遇水平。我市各级卫健部门在各项评先推优工作中,名额分配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占比,对于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和全科医学人才在评职称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侧重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实行单设评价标准、单独评价、定向使用,完善服务基层最低年限和离开基层后其资格转评确认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专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充实优化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发挥好群众健康守门人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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