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戴河新区分局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67466224-6/2023-2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注销、迁移、失联,或有关特种设备已拆除但经多次催办仍未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现对相关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异议,与北戴河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电话0335-782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