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市发展局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1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收费项目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8061/2023-4516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局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收费项目:污水处理费

收费标准:城市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0元,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1.4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5.0元

收费主体: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局(委托中节能泰盛秦皇岛水务有限公司代征)

计费单位:元/立方米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冀财税【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秦价费字【2017】26号、秦价管字【2018】137号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纳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管网的各类自来水、原水用户

征收方式:由中节能泰盛秦皇岛水务有限公司代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局开具电子通知单直接缴入区财政

减免规定:城市低保户、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用水免缴污水处理费。(秦价管字【2018】137号)

监督举报电话392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