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发布机构:市海洋渔业局(市港航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3-376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度,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及国家、省、市政府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细化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受理解答网上企业咨询。同时,强化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运行流程等,实现阳光审批。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加强行政执法事项办理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和时间,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三定规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依法履行公开义务,便于公众查询。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特别对污染防治中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核准行政许可,严格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及《海洋听证办法》落实政务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举行听证的举行听证,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本年度未制定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95件。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9。本年度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是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等工作情况。在认真研究《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之上,参照河北省政务公开目录及负面清单,借鉴其他省、市清单基础上,制定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其中《政务公开目录清单》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公开一级事项15项、二级事项219项,有力推进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我局重视解读回应机制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及《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对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及时、详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综合协调专门科室解决群众关切政务信息,坚持做到依申请公开答复,健全落实政策、相关规定的解读渠道,主动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及时进行解读。

(四)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情况。

我局2022年度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回复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申请人均对回复表示满意。未收到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也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于我局人员紧缺,缺少信息化专门人才,目前依托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均尽力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五)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确保“双公示”准确及时

    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中,对照《河北省2022“双公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要求,建立了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确保“双公示”工作机制有效、准确运行,确保及时、全面、完整地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上报,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确保了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达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工作成效与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受机构人员编制未到位影响,负责信息公开的信息员身兼数职,难免会出现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

二是社会公众对什么是信息公开知之尚浅,不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今年我局只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

三是负责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