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实施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开管办发〔2022〕37号       索引号000358061/2022-4198

渤海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建设项目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实施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24

 

 

 

 

 

 

 

建设项目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节水设施,提高雨水利用、再生水回用水平,推进节约用水和节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实施

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行政审批局牵头,会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务局等共同做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开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规范建设程序

建设单位在上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有“节水措施方案”,需要做初步设计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节水节能减排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源条件、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计量仪表的配置及能否满足水平衡测试要求,水耗状况与对比分析,节水措施、节水效果,节水设施设计采用的节水工艺、技术特点、方案比较分析、标准和规范等内容。

工业类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单位产品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蒸汽冷凝水回用率、尾水利用量等排放量的比例等必要的用水参数。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配套建设、使用再生水利用设施:

1.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

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节水措施方案,用水节水评估报告书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用水节水设施的设计,优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项目中涉及用水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查,凡不符合相关节水设施规定的,应当按规定整改后重新提请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凭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用水节水评估评审意见,节水措施方案审核意见等材料向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申请施工用水计划。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节水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节水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节水设施建设纳入质量监督全过程,对违反设计标准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严格技术标准

单位产品取水量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用水定额标准,民用建筑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

用水器具及器材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行业节水标准的产品。

凡建设项目安装制冷设备并采用水冷机组的,均应当设计建设相应的水循环系统工程,水循环利用率在95%以上。

凡生产中配置的各类用水设备,均应当设计建设相应的重复用水装置,间接冷却水循环率≥95%,直接冷却水循环率和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率≥60%。

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水,均应当设计建设相应的工艺水回用设施,工艺水回收利用率在60%以上。

单体再生水利用设施应当按照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行设计和建设。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实施程序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水器具、设施的推广及应用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制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实施程序

一、建设项目立项审查。由行政审批、经济发展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查。

二、审查节水设计方案。由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建筑工程中的节水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三、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规范标准对节水分项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随时对建设工程进行节水器具、设施的建设跟踪检查,以确保节水项目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节水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水务、经济发展、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其验收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