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23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6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75/2022-242


马玉泉委员

您提出的“河道治理科学规划,做好城乡防汛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河道河宽不足,河水排泄不畅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建设需要,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指导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规范城市河道治理、涉河项目管理,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我局编制了《秦皇岛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城市区河道规划防洪(防潮)标准、绘制了城市区河道规划平面布置图、规划纵断图、规划堤线、规划护堤地线、规划堤顶高程、规划河底高程等,为今后河道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对河岸边界控制较强的以及有利于保护河道险段的天然河障不能随意切除,避免对河势稳定和局部河床演变产生重大影响。人为侵占河道、缩窄过水断面、严重影响行洪的河障可依法清除,并根据上下游稳定的优良河段形态和断面进行拓宽。但依水利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线布置要求,堤线布置应与根据防洪规划,地形、地质条件,河流岸线变迁等因素比较分析后确定,并与河势相适应。《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皆为1988年以后颁布,历史上河流没有划界,边界不清,直至近年来才划定了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相当长一段时间监管没有依据。下一步,将以开展“三区三线”工作为契机,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三区三线”划定水利工作的通知》技术要求,对河湖岸线划界进行重新整理,并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法依规谋划河道治理工作。

二、关于拦水坝设计偏高,抬高水位

我市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基本是以防洪为主,对于未达到行洪标准的河段采取清淤拓宽等方式进行治理,河道中的阻水建筑物原则是全部清除,以确保河道正常行洪。目前,省水利厅正在组织编制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治理方案,我市全力配合省水利厅,将符合条件的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争取列入省厅河流治理方案,待方案编制完成后,即可组织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河流将进行系统治理,满足行洪要求,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全市情况看,存在不经审批在河道建设拦水坝造成阻水涌水,特别是在行洪能力不达标的河段,遇到强降雨,洪水容易出槽。近年来,我市对该类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着力加强河道监管及治理,及时发现解决此类问题。

三、关于河道淤积堵塞,清理疏通不及时

(一)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等造成人为堵塞。近年来,持续对我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四乱”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为防范化解水利领域重大风险、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提高用水管控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编制完成我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河湖“四乱”整治方案,全面实施主要河湖“一河(湖)一策”。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落实水利部的河湖运管工作,持续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推进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提升治河建设和管理水平。2017年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以来,对“四乱”问题零容忍,从建立台账、到清理整治全程督导。截至2022年初处理四乱问题共1208件,并联合水政执法支队开展飓风专项治理行动。

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河湖“四乱”的监督工作,与市、县、镇、村各级河长加强联动,充分利用好河湖智能信息化智能信息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河道内影响行洪的违建物、障碍物依法进行清理。并对于人为设置的河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实施,对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入河泥沙形成堆积,堵塞河流。河道清淤要考虑区分主河槽及滩地,尽量避免全断面清淤,对于河道天然形成的浅滩、沙洲等,在满足行洪断面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河道清淤不宜改变现状河道天然河势。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根据河道输水和防洪排涝要求,结合灌溉、水质改善、生态保护的要求,确定疏浚范围和规模。同时河道清淤要结合黑臭水体治理、水污染治理及河长制要求,规范污染淤积物的处置。

(三)水生植被过于茂盛的情况。近年来随着河长制、近海域河流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河道水体质量有很大改善,对水质有益的水生植物引入也功不可没。因我市河湖水质大多存在富营养化情况,早起还出现过成蓝藻、浮萍等有害水生植被大面积爆发严重影响我市河湖水质,后通过一系列的生态治理如建设生态岛、投入虑食性鱼苗、引入对水质有改善作用点水生植物等生态处理措施,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也造成了芦苇、菖蒲、金鱼藻、毛莨、荇菜等改善水质的水生植物日益繁茂,造成一定影响。但考虑这类植物有效的缓解了富营养化问题,减少了绿藻和浮萍的出现,在芦苇和菖蒲枯萎期进行集中清理和打捞。毛莨、蜈蚣草、金鱼藻这类沉水性植物在我市基本上在五月节前后相继死亡,河道卫生清理单位对此类植物。采取人工打捞或水草机械打捞船进行即时清理,运至处置点沥干后转运至垃圾处理厂。

另因河道清障工作落实水生态文明的理念,不随意砍伐滩地及河岸的树木及其他植物群落,注重保持河道原有的亲水性、景观性、生态性;对体现景观、生态功能的植物给予保护。

四、关于河长制有关情况

(一)关于巡河制度落实情况。我市采用全省统一的手机巡河APP统计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可以有效监督各级河长巡河情况。您的提案涉及归提寨河和前道西河两条河道,据统计,2022年以来,归提寨河、前道西河市级河长巡河9次;区级河长巡河60次;镇级河长巡河436次;村级河长巡河1263次。按照《使用河长云APP开展巡河工作制度》要求,市、区、镇、村均已完成。

(二)关于河长制职责分工情况。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规定,立足于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不改变部门(单位)职责、不替代部门(单位)“三定”职责,各级河长主要是承担领导协调推动的作用,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与属地管理单位海港区水务局进行沟通,初步了解,造成两处排水不畅的主要原因是,该两处地势低洼,受海潮顶托等原因,河水位较高,雨水难以及时入河,在降雨强度大时易形成短时内涝,目前我市排洪河、小马坊河、护城河等部分河段也有发生。针对拦河坝问题我们已责成海港区水务局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处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争取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