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3       发布机构:市海洋渔业局(市港航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2-328

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拟对《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核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

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域,秦皇岛海港区海螺岛项目东南2.6km,西锚地西北1.8km,距离海岸线4.5km,地理坐标为119°35'11.054"E39°52'13.078"N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包括休闲垂钓平台1个、钢制平台1个、休闲垂钓池1个、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码头1个及各功能区的连接桥,并申请配套码头前沿的停泊水域。

本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15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0%,施工工期为5个月。

项目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中的旅游基础设施用海(41),海上平台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23),停泊水域的用海方式为围海中的港池、蓄水等(31)。本项申请用海总面积1.2401 hm2,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8883hm2,港池、蓄水申请用海面积为0.3518 hm2,申请用海期限20年。

2)主要环境影响

①水文动力环境影响:

工程对近岸波浪的影响:控制码头设计波浪要素的浪向为SE向,由于各计算点位置相距较短,设计波要素变化不大;极端高水位、50年一遇波浪有效波高最大值为3.64m10年一遇最大波高2.33m;综合实测资料分析及数模计算结果,不可作业天数大于120天;工程实施后对近岸波浪影响较小,波高最大减小5%

工程对潮流场的影响:工程附近潮汐为规则日潮型,最大潮差2.56m;工程附近涨落潮方向基本为NE-SW向,工程海域流速不大,大潮期间垂向平均最大流速为0.320.44m/s;涨落潮平均流速为0.190.24m/s;由于工程附近水动力较弱且工程范围小,从流场计算结果来看,对工程周边流场影响范围较小,对附近岸线流场基本无影响。

②冲淤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形成该海域呈淤积态势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程SW-NE方向,距离工程越远,淤积越轻,淤积区域主要集中在工程SW-NE方向500m范围内;工程建设形成的冲刷区域主要集中在工程东西两侧及相邻沉箱之间;此外工程建设对该海域其他区域地形地貌不会产生影响。

③水质环境影响:

原平台施工前后的海水水质结果对比分析,原平台建设未对海洋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所在海域水质环境现状较为良好。

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增量超过10mg/L的面积不足0.13km210mg/L悬沙最大扩散范围为450m,对海域海水水质造成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均依托主平台收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对机舱排污管系实施铅封,含油污水由秦皇岛子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至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均不排入海不会对海水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游客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位于休闲平台的卫生间内,污水由管道排出后暂存于一层的生活污水舱,后由管道排入主平台的黑水仓内,与主平台生活污水同运至秦皇岛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秦皇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污水处理厂有资质接收生活污水,且未超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本项目生活污水接收是可行的;营运期船舶当对机舱排污管系实施铅封,含油污水由秦皇岛子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至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排入海不会对海水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④沉积物环境影响:

钢制平台桩基定位施工过程中和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码头在基槽开挖和抛石过程中会使局部范围内悬浮泥沙含量增大,桩基施工搅动产生的悬沙短时间内将沉积在附近海底,除对海底沉积物产生部分分选、位移、重组和松动外,没有其它污染物混入,不会影响海底沉积物质量。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不外排,对海域水质无影响,对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⑤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产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及工程占用海对底栖生物资源的影响。海洋生物损失量为鱼卵2.32×105粒,仔稚鱼1.336×105尾,游泳动物17.26kg,底栖生物损失量为3.99t。本项目造成的渔业资源经济价值损失总计为6.817万元。

本项目运营期活动主要为休闲渔业,平台内投放少量仅供游客垂钓的本地鱼类,不涉及外来品种入侵,不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⑥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船舶及运营期客船运行产生的废气,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区域空旷,通风条件较好,故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电力系统依托主平台实施,为光伏发电设备和2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在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才启用,该情况下平台基本处于不运营状态,产生的污染物浓度较低,产生的废气经过排风管道至室外排放,不会对室内环境及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⑦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均依托主平台的垃圾收集装置,委托有固废处理许可的单位处理,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理,不排放入海不会对区域海洋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基槽挖泥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码头工程施工期需要预制模板进行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为钢制模板,施工单位提供,后续施工单位运回陆地再利用,不排放入海。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陆域垃圾转运点处理,避免直接排入海域,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理,不在项目范围内以及项目周边留下任何固体废弃物,从源头控制固废的产生。

3)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为减少项目施工悬沙入海污染海洋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外排入海;施工期间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施工监督管理,并合理安排好施工进度。

为避免含油污水对海洋水质产生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期及营运期船舶对机舱排污管系实施铅封,不排放含油污水,统一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施工船舶应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性能完好情况,对存在“跑、冒、滴、漏”严重的船只严禁参加作业,以防止发生机油溢漏事故,严禁施工船舶向施工海域中排放废油、残油等污染物;不得在施工区域清洗油舱和有污染物质的容器;本项目码头施工现浇混凝土采用的钢制模板由施工单位提供,模板预制、清洗、回收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施工期禁止在海域清洗模板。

运营期保证卫生间的环境及运营情况,避免发生污水管堵塞等不利于污水排放的情况;对容积为7m3的生活污水舱和生活污水粉碎排放泵定期检查;生活污水暂存于生活污水舱内,经生活污水粉碎排放泵处理后由管道排入主平台的黑水仓内,与主平台生活污水同运至秦皇岛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设置环保垃圾桶,严禁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入海;加强营运期休闲渔业监管,禁止向海水中投放饵料,网箱内仅定期投放供游客垂钓的鱼类。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船舶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安全运行,减少尾气排放;加强运营期原平台柴油发电机的监管,仅在阴雨天状态下允许使用;营运船舶使用合格的燃油

③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至陆上东港里转运点排放;基槽挖泥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码头工程施工期需要预制模板进行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为钢制模板,施工单位提供,后续施工单位运回陆地再利用,不排放入海。

运营期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设置环保垃圾桶,加强游客管理,严禁垃圾入海,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统一运至陆上东港里转运点排放。

④海洋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钢制平台和配套码头同时施工;采用合理的施工机械进行抛石和打桩施工,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为了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所在的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⑤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自然灾害风险和燃料油泄露风险,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防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对工程的破坏;项目施工前应编制通航论证评估,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并取得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后方可施工;水上水下作业员、船舶、海上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严格执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五、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相关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通过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了三次网络信息公示,并在《秦皇岛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在秦皇岛渔港渔轮码头港区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环评信息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并编制完成《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海上多功能休闲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3655106

联系单位:秦皇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驻市公共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