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秦政办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2〕13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561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4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

人民生活品质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54号),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和服务,其供给日益多样化,通过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不断推进我市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群众享受到普惠、便利、丰富、优质的生活服务。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大于20%,全市护理、康复、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比2020年增加200人以上;每千人口拥有职业(助理)医师3.4人、注册护士3.69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每县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赋码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全市建成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2平方米;每万人口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3.4万次。

二、实施七大重点工程

(一)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提升工程。

1.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依据《秦皇岛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适时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保障,优化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服务效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2.完善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加快落实《秦皇岛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等措施,引导专业化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推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综合利用公共服务资源,推动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统筹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扩大网点规模,完善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

(二)服务场地设施短板补齐工程。

4.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下同)要编制绿地、教育、医疗、文体、养老等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社区级设施规模、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便利店等。指导、促进家政服务点、便利店合法合规进社区连锁经营。

5.完善“一老一小”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和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在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同时,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四级办学网络体系,实现全市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的全覆盖。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标准探索发展家庭托育点。依托行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6.增强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及设施运营保障资金,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支持利用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养老、托育等服务,并适当放宽租赁期限。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

(三)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工程。

7.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企业。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民政、卫生健康、商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与生活性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我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探索开展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工作,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素质提升。

8.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鼓励引导生活性服务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健全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推动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重点支持生活服务业企业连锁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同时吸引知名品牌落户我市,大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生活性服务业龙头企业,打造若干特色鲜明品牌,不断提升我市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四)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工程。

9.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优化调整院校专业设置。统筹协调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根据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情况,按需扩大招生规模,培养行业企业亟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联合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在全市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重点在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10.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工学一体化”培训体系,打造一批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我市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11.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员工制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鼓励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服务类职业技能等证书。引导员工制企业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完善从业人员维权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激励先进典型。

(五) 服务数字化赋能工程。

12.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营销、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拓展在线技能培训、数字健康、数字文化场馆、虚拟景区、虚拟养老院、在线健身、智慧社区等新型服务应用。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通过预约服务、无接触服务、沉浸式体验等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

13.发展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分领域制定生活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和目录清单,优先推进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系统对接,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分领域探索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加强政企合作,建设面向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应用场景的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打造城市社区智慧生活支撑平台。

(六)市场激活消费需求工程。

14.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城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乡村学校提供“同步课堂”,推进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将医联体建设作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各承担县域医联体建设县逐步加大对紧密型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依托县医院组建县域医联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农村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服务,助推乡村旅游发展,培育乡村文化产业。

15.创新服务业态融合发展。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健全医疗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相互延伸机制。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等形式强化合作,组建内涵丰富的医疗养老联合体。促进“体育+健康”服务发展,构建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文化、体育、休闲与旅游深度融合,推动健康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高质量发展。促进“服务+制造”融合创新,大力发展照护服务和康复机器人、健康可穿戴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等智能产品以及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服饰等产品用品,实现服务需求与产品创新融合发展。

16.提升城市生活服务品质。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功能,新建、改造菜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开放公共服务空间,在医院、高校、公园既有建筑、工厂、景区等场所引入品牌连锁便利店、无人便利店和智能零售柜。进一步优化特色商业街区基础设施和消费布局,做活做火茂业天地、万达广场等商圈,培育秦皇小巷街巷系列经济品牌,引进知名品牌,组织各特色商业街区举办各类商旅文融合的特色活动,提升街区知名度。

17.健全县乡生活服务网络。引导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企业加强与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的对接合作,构建起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级物流配送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为网络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在公共文化服务相对薄弱的农村、边远山区经常性开展文化、电影、体育、义诊等下乡活动。

18.促进生活服务消费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鼓励社区商店、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与品牌电商企业合作,开展智慧服务、送货上门服务。重点打造以海港区核心商圈构成的市民生活消费区,以碧螺塔、东山欢乐海湾、刘庄夜市构成的北戴河夜间网红时尚潮流区。依托“天下第一关”长城文化品牌,以沉浸光影剧《长城》、“观·山海”长城清静光影秀为切入点的山海关夜游新派民俗体验区。以祖山、天女小镇构成的北部山区星空轻奢度假区。拓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模式,探索“网红+产业”发展路径,打造数字网红基地,培育壮大阿那亚小镇、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西港花园、葡萄小镇等网红打卡新地标。

(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

19.优化政务服务质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办事指南,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鼓励生活性服务企业品牌化服务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

20.有序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有序推进文旅、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

21.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对生活性服务机构质量安全、运营秩序、从业人员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依法公开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2.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从严治理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虚假广告,利用现有广告监测平台,严格广告监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等违法行为和非法集资案件。

三、完善政策保障

(一)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投入保障,统筹各类资源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严格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安排的相关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业。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以上费用。依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等。对员工制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依法合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用贷款、增加首贷户,推广“信易贷”,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向生活性服务机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

(三)完善价格和用地政策。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合理制定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当地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等普惠性生活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对利用存量建筑兴办国家支持产业、行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四)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全市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对提供群众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落实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必要帮扶措施。鼓励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新业态。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将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区、各部门围绕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新态势,探索建立反映生活性服务业新动能发展的指标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规上生活性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密切关注行业变化及整体发展趋势,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做好预判,准确把握服务业运行态势。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宣传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表

 

 

 

 

 

 

 

 

 

 

 

 

 

 

 

 

 

 

 

 

 

 

 

 

 

 

附件

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表

 

                                                                                                                                                                     
 

序号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

 
 

完善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体系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3

 
 

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外事商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4

 
 

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外事商务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5

 
 

完善“一老一小”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6

 
 

增强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能力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7

 
 

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外事商务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8

 
 

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旅游文广局、市外事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9

 
 

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0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1

 
 

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外事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2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旅游文广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3

 
 

发展服务数据开放共享

 
 

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外事商务局、市旅游文广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4

 
 

优化城乡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旅游文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5

 
 

创新服务业态融合发展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旅游文广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6

 
 

提升城市生活服务品质

 
 

市外事商务局、市旅游文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7

 
 

健全县乡生活服务网络

 
 

市外事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8

 
 

促进生活服务消费能力

 
 

市外事商务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19

 
 

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市行政审批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外事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0

 
 

有序扩大对外开放

 
 

市外事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文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1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2

 
 

加强权益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3

 
 

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秦皇岛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5

 
 

完善价格和用地政策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

 
 

26

 
 

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外事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