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教〔2021〕726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091

各区财政局、教体局,北戴河新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1〕167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用于小学的资金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科目,用于初中的资金支出列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三方面:一是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和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支持取暖设施和卫生厕所改造。二是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三是学校网络设施设备和“三个课堂”建设,配备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所需必要设施设备,建设必要的体育、养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改善校园文化环境。各区要提早谋划项目,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二、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1〕14号),统筹相关资金,合理规范使用,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教育部门负责审核上报的基础数据、绩效目标、资金申报等材料;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教育部门按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上报当年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县级教育部门负责确定具体项目,提出具体绩效目标,并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县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三、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省级在分配资金时,将对项目进展快、资金支出率高、资金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好的县予以奖励,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出率低、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绩效评价差的县区扣减资金预算,并全省通报。

四、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严禁用于超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众补助资金中提取或列支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预算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预算表 

县区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各区合计

1690

 

抚宁区

298

 

海港区

436

 

北戴河区

323

 

山海关区

271

 

北戴河新区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