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教〔2021〕578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078

各区财政局、教体局,北戴河新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1〕129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用于小学的资金支出列2050202“小学教育”科目,用于初中的资金支出列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三方面:一是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和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支持取暖设施和卫生厕所改造。二是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三是学校网络设施设备和“三个课堂”建设,配备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所需必要设施设备,建设必要的体育、养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改善校园文化环境。各区要提早谋划项目,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二、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1〕14号),统筹相关资金,合理规范使用,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教育部门负责审核上报的基础数据、绩效目标、资金申报等材料;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教育部门按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上报当年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县级教育部门负责确定具体项目,提出具体绩效目标,并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市县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三、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参照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和本地获得的补助资金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备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省级在分配资金时,将对项目进展快、资金支出率高、资金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好的县予以奖励,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支出率低、违规管理使用资金、绩效评价差的县区扣减资金预算,并全省通报。

四、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严禁用于超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众补助资金中提取或列支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表 

县区名称

金额

备注

各区合计

2932

 

抚宁区

516

 

海港区

754

 

北戴河区

563

 

山海关区

470

 

北戴河新区

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