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53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72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842号建议的答复

 

侯凤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和社区诊所建设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卫健委会同各县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我市大力开展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补短板为目标,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培训采取直播、实践培训、电子定位考勤和纸质考勤相结合方式进行。2020年我市共有928名计划内人员按要求参加线上培训和省、市组织的直播培训、实践培训,参训率达到100%4231名计划外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和直播培训,大大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二是实施“春雷行动”,开展点对点帮扶。根据每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补短板强弱项,定制个性化的帮扶计划和措施。截至2020年底,累计派驻560人次,共开展救治、诊疗病例3万余人次,手术276例,下乡巡诊3680次,举办培训、讲座690场,已建立起“传、帮、带、扶”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专业医疗设备。我市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部分具有一定服务承载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卫生院更新配备DR和彩色B超两种重点装备共74台,解决现阶段乡镇卫生院由于缺少专业医疗设备,无法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全面和更专业的医疗服务问题。二是加强发热筛查门诊设置和防护物资配备。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要求,我市75家乡镇卫生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按要求设置了发热筛查门诊,并有专人负责预检分诊工作。所有发热筛门诊全部配备红外线等快速体温检测设备和充足的诊疗、防护、消毒等物资,保证医护人员正常使用,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同时,我市正计划购置12辆核酸检测车和82辆负压救护车,用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三、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组织各级卫健部门对农村和城市区医疗机构开展了多轮、多批次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彻底、预检分诊不到位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经过多轮细致检查、排查及务实整改,我市各医疗机构普遍强化了防控意识,全部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台,推行预约诊疗,防止人员聚集;对来诊患者及陪同人员严格执行登记、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同时设置临时隔离室,遇发热病人及时隔离,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

四、持续畅通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络途径。我市“医疗服务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网”等有效运营,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和触角作用,保障了卫生防疫和疫情处置的高效开展。同时,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先后建立医疗卫生监督交流群,涵盖全市范围内的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向群内公示办公电话等联系方式,保证发现问题能够得到第一时间反馈和响应。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518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