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8〕741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47

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冀财社201886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该项资金收入科目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002类“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 上述资金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你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三、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9日


          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市县名称金额(万元)备注
北戴河区1422
抚宁区6782
海港区4051
山海关区1380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1482
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开发区589
合计1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