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3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3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257

刘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企业环保监管分级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加快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具有具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值得认真研究思考和吸收借鉴。

一、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减排工作要求

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文件要求对31个重点行业应参照技术指南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技术指南对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并按照分级结果规定了具体的应急减排措施,对A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2019年8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件《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141号),配套发布《河北省十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简称省十个行业技术指南),对橡胶制品制造行业进行了绩效分级,并制定了建筑防水材料制造、玻璃钢制品制造、炭黑制造、纤维素制造、塑料鞋制造、饲料加工、皮革毛皮加工行业、印染行业、玻璃工艺品行业等九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文件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和省厅技术指南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辖涉气企业迅速开展绩效评级工作,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绩效评级结果公示的同时,要按照所辖行业企业逐一确定应急减排措施,并核算减排量。

二、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对照生态环境部及省厅技术指南规定的重点行业类别,我市绩效分级涉及:长流程联合钢铁、焦化、炼油与石油化工、玻璃、石灰窑、铸造、制药工业、涂料制造、建筑陶瓷、防水材料、玻璃钢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等12个行业,共有85家企业参与了绩效评级工作,最终评级结果为A级企业0家,B级企业7家,C级企业78家;同时,有336家重点行业企业因达不到绩效分级要求未参与评级。以上企业,我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及《河北省十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对照绩效评级结果,制定了差异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针对其他未列入部、省重点行业的671家非重点行业企业,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及行业分布情况划分为:塑料制品行业、食品行业、造纸行业、矿山、建筑石料加工、石材、铁选及其他工业。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的原则,结合企业工业锅炉容量、燃料类别、污染物治理设施配套和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和全面提标改造完成情况,参考产品附加值、纳税情况、精细化管理等情况,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那些非重点行业中不能按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落后的企业采取严格的停限产措施,而对那些能按时完成大气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企业、治理设施先进的企业则采取少限、少停的措施,实施差别化应急管控。

针对钢铁、焦化、陶瓷、砖瓦窑、岩棉、制药、耐火材料、煤制氮肥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且在减排措施落实过程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波动较大,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要求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按照相关要求,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充分考虑了企业行业类别、绩效等级、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水平、民生和正面保障及其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一刀切”。

三、下一步工作

2020年6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7月8日省大气办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94号),并制定《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以上文件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重新划分为47个重点行业(生态环境部39个,省厅8个),并重新调整了绩效评级差异化指标要求和各行业不同级别的减排措施。同时文件要求,今年的绩效评级工作由各地对C级及以下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对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进行初审,省大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B级和引领性企业开展审核,同时对A级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无误后上报生态环境部进行终审。

目前,我局正依据文件要求,开展全市涉气企业排查,并组织重点行业企业自愿参与绩效评级工作。待绩效评级工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制定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差别化管控措施。同时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对非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

我局将继续落实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坚决防止“一刀切”的目标,修订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减少或免除应急响应,进一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也非常欢迎您的参与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