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0-298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05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全市卫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监督工作的关键年和攻坚年,以全面推进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为疫情防控、深化医改和健康河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执法,筑牢疫情防控工作坚强屏障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精准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领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特别是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专科医院规范建设监督执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拉网式排查整治和医疗废物专项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助力科学防疫,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一)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成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及局机关股室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组织对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监管督察,强化督察结果运用。认真做好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查各项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国家开展督察工作。

()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制定全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梳理完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全面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建设医疗服务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属地监督执法责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突出重点难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确定的“双随机”抽查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逐级压实责任,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进度质量和工作成效,总体抽查比例达到被监督单位总数的12%,实现完成率达到90%以上、完结率达到100%、结果公开率达到100%和立案率8%以上的工作目标,稳步提升办案数量和质量,依法及时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二)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通报、协查,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对存在严重失信和违法违规记录等行为的单位提高抽查频次,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三)切实规范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加大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督导检查及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四)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校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特别是水处理设备供水形式的水质卫生状况专项调查,依法加强整治。全面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强与教育、供水、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通报,形成工作合力。

(五)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落实国家分类监督指标体系,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四、深化三项制度,着力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一)修订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个办法的相关配套制度,定期稽查各地公示内容,倒查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内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加强音像记录抽检,确保音像记录完整、真实、有效,建立完善执法过程音像记录问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进一步深化拓展。

(二)将案例评查与案卷随机抽查相结合,遴选通报优秀典型案例,发现纠正案卷纰漏,强化案例评查对执法办案的规范指导作用,深入挖掘各执法专业典型性、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开展专项稽查和层级稽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监督机构依法履职。

五、围绕民生热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其周边地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抗()菌剂为重点,加大对消毒产品违法添加、违法宣传问题的抽查力度及网上备案产品巡查力度,提高产品抽检覆盖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信息,倒逼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

(三)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设备配置,调整充实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基层协管队伍。在矿山、治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执法,探索基于风险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提高监督执法效能,确保消除县区“零办案”,推进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进行全覆盖监督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和满意的消费环境。

(五)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活动进行监督执法,重点监督疫苗接种、购进、使用记录和“三七对一验证”等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完善监督体系,全面提高监督执法能力水平

(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新修订的《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原卫生部39号令),制定我市具体办法,明确市县乡三级监督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指导基层从硬件到软件、从管理到制度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整体提升监督机构建设水平。

(二)加强监督人才培养,夯实卫生监督网底,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人才培养中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制定培训规划计划。建立市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专家库,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等活动,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培训效果,为卫生监督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三)以需求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手持执法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在监督执法工作中的运用,探索推广信息化监督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