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 建立健全三位一体补充耕地机制

发布时间:2019-08-14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226624/2019-20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的制度规定,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秦皇岛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暂行办法》([2019]-32),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通过补充耕地数量、粮食产能、水田规模三项指标对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充,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同时,该办法对补充耕地指标价格、资金渠道、收支管理等作了原则性规定。自20197月起,全市采取有偿调剂方式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调剂价格为非商品住宅类用地补充耕地每亩10万元;在保障其他项目的前提下确需为商品住宅类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指标调剂价格为每亩18万元;产能指标原则上实行全市统一调配,单独申请调剂产能指标的,调剂价格为每亩0.5万元;水田指标调剂价格为每亩1万元。我市除青龙满族自治县可享受国定贫困县补充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优先转让优惠政策外,其他县区补充耕地指标严禁市外交易。

《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我市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三位一体补充耕地机制奠定了政策基础,在全市层面规范了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工作,降低了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用地补充耕地成本,促进了各类产业项目更好落地。《暂行办法》明确,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在支出项目成本后,剩余部分由县区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扶贫开发等,这也将为我市乡村振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