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1-01       发布机构: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53号       索引号xzspj/2019-109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河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项目涉河申请已经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位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栖云山片区东部,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7.9hm2,其中,水面面积17.2hm2,陆地面积110.7hm2。新河干流及两条支流穿越项目区,同时,杨户屯水库位于项目区内。项目在水系河道上建有车行桥及人行桥共64座,其中车行桥22座,分为一级桥5座,二级桥17座,一级桥中拱桥1座,平桥4座,二级桥均为平桥。人行桥42座,分为景观桥25座,通行桥17座。

    二、同意该项目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由于桥梁跨度小,基本分为跨10m及跨20m两类,大部分桥梁都为单跨且与河流正交,符合《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审查规定(试行)》的要求。

四、项目禁止在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

五、工程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要求进行,审批后的方案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六、此项目建设不能对第三方造成影响。

七、该项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管理。该拟建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