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24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10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18-18

佟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护理型医疗’助力医养结合养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16年起,市卫计委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秦皇岛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77)、《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秦皇岛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88)等文件。《实施意见》确定了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逐步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敬老优待政策、加快全市为老年人服务专业医疗机构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等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五项保障措施。为保证医养结合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全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医养结合工作,我委对《实施意见》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各相关部门间和的委内各科室间进行了分解。各相关部门和委内各科室按照分工安排,结合本部门、本科室工作实际,密切配合,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开展。

2016年以来,我市卫生计生部门抓好本系统工作落实为切入点,推动各医疗结构主动作为,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加快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敬老优待政策,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我委承担着医养结合工作。近年来,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通过试点探索医养结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然后在全市推广,我市有秦皇岛孝善老年医养中心、海港区天洋新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两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增至8家,2018年,我市在医疗系统树立了为居家老人、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典型23个,通过典型带动整体工作推进。目前,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均开设了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医疗机构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要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推动医疗机构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就近的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日常诊疗服务,目前全市85%以上的养老机构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人开展医疗服务。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转诊医疗绿色通道。积极推动为居家不能自理老人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开展上门医疗护理服务。今年,我委又印发了《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秦卫计字〔20184号),在卫生计生系统强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力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致力解决签约后服务跟进问题。此外,我们还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护理、康复和老年病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乡镇、社区卫生院利用闲置资源开办养老机构,目前正在潘庄镇卫生院开展乡级公办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试点工作。

我市的医养结合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关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医养结合政策落地难、医疗护理型人员短缺、医保对“护理型养老”无政策支持的现象,随着国家和省在医养结合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会出台有关政策,届时,我市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符合我市实际的配套政策。目前,我们作为医养结合工作的牵头部门,将结合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实际,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引导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医养结合工作中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典型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挖掘好各级医疗机构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中的不同优势,不断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为机构老年人和居家老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在医疗机构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浓厚氛围。同时,加大调研力度,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同,探索医养结合养老的可复制模式,协调相关部门对医养结合工作给予政策倾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引导并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医养结合工作中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新局面。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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