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7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0/2010-114801

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的预警与应对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与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

 

 

 

年六月九日

 

 

 

 

 

 

 

 

 

 

 

 

 

 

附件: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秦皇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可能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与应对工作,有力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秦皇岛市环保局、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及工作目标

双方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稳步推进为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市环保局以电话、传真、值班信息、文件交换等方式向市安监局(值班室)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信息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核与辐射环境等监测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处置的结果。

2、市安监局以电话、传真、值班信息、文件交换等方式向市环保局通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分析、人员伤亡、影响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双方各自应对方请求,积极提供化工生产、危化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矿山及尾矿库、医药、金属冶炼及加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行业的有关资料。

4、双方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建立环境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挂牌督办,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督查。

5、双方加强有关应急力量的协调配合,采取必要措施,积极防范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并依法依规及时联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损失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时,可商情对方对方调集救援队伍参与救援。

6、双方联合组织安全生产及环境应急保障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7、双方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及演练的合作。

三、不断完善联动机制

1、双方建立定期会晤与热线联系制度,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合作水平。

2、双方通过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共同探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3、双方通过组织应急救援、处置队伍互相观摩、培训及联合演练等活动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应急队伍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4、双方联合推动县、区环境保护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建立县、区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六 月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