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6-05-16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秦政[2006]82号       索引号203/2008-14562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06]9号),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现结合实际,就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及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主题,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通过支持建立由政府主导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行业协会与技术研发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工业园区功能,为产业集群提供技术、品牌、信息、市场、融资服务,增强产业集群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规模大、链条长、竞争力强、环境污染少的产业集群。到2010年,全市培育年营业收入100亿元的产业集群1个,年营业收入50亿元的产业集群1个,年营业收入20亿元的产业集群4个,培育产业集群地方区域品牌2至3个,各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协会,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建立技术研发机构,逐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集群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工业园区功能

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根据资源、生态、产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工业园区定位,整合、优化、提升现有各工业园区功能,完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之成为产业集群发展的有效载体,为产业集群提供发展平台。新建园区要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特色原则、突破区域限制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引导产业链条上的各类企业向同一园区内集中,形成规模优势。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的培育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产业生产要求、专业化协作的工业园区,通过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集聚,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  

(二)制定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科学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以葡萄酒、甘薯加工、畜牧养殖等产业集群优化升级为重点,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相关产业链长、总体质量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骨干项目和骨干企业,重点培育甜玉米加工、水产品养殖、石材加工、粮油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纳入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集群所在县区或乡镇要制定相关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重点突出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区域品牌建设等工作;要经过科学论证,纳入当地经济总体发展规划;要与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充分发挥现有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要打破行政区划,切实做到能够指导产业发展。

(三)构建产业集群行业协会、技术支持服务平台

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行业协会。产业集群行业协会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是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的公共服务平台。全市尚未建立行业协会的产业集群,要在各级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运行、自我发展”的思路,成立行业协会。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行业协会建设要坚持政会分开原则、自主办会原则、市场化原则,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为基本职能,具体运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市政府不作统一要求,但要灵活掌握,符合产业要求,可为产业集群内所有企业提供集群品牌宣传、创建、人才培训、质量检测、信息咨讯、企业维权等多方面服务。在协会建设初期,各级政府要重点予以扶持。

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技术支持服务平台。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在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内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模具中心、产业信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是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服务平台的设置形式,各县(区)有不同模式,市政府不做统一要求。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技术支持服务平台要采取政府为主出资组建模式、企业牵头政府资助模式、“招商引资”模式、行业协会组建模式、依托龙头企业组建等模式进行;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档次、高水平、高效益(即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立足提升整个产业;高起点确定研发方向,立足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高档次引进设备和人员,满足科研需要;高水平研发技术成果,提高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按照“独立运作、整合产业人才和技术资源、集中研发、成果共享、有偿使用、注重效果、收入和支出基本平衡、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力争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开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以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为依托,积极开展品牌策划和宣传,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打造一批产业名县、名镇,创出国内外知名的区域品牌,如集体品牌、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形成集群竞争力和产业集群企业共享的品牌优势。全市将选取1-2个乡镇作为区域品牌试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由政府牵头指导,产业集群行业协会作为市场行为主体具体实施。产业集群行业协会要参与制定统一的产品技术标准,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成员企业允许其使用集体商标,如“卢龙粉丝”、“翡翠岛”水产品、“昌黎干红葡萄酒”等,并由行业协会提供技术、生产经营等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实现协会的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职能。市政府将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实施奖励制度,对获得集体品牌、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区域品牌的产业集群所在镇或县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对产业集群所属企业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服务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担保公司运作方式,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优良体系建设,帮助企业提高企业信用,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要实施银企合作工程,帮助企业包装项目,协调银企关系,形成政、企、银共同支持产业集群融资的新局面;要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有效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六)、加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资金支持

2005年起,市政府每年从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重点用于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行业协会和研发机构服务平台建设、区域品牌建设等;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专项资金也要向产业集群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扶持;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对产业集群进行扶持;各县区、乡镇也要根据财力配套一定的资金予以扶持。

(七)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宣传和统计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发展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发展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产业集群整体形象和集群内重点企业;对产业集群、工业园区、行业协会建设突出的,要统一悬挂标识性牌匾,作为典型示范重点宣传、推广,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产业集群统计指标体系,实施产业集群统计制度,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产业集群的统计工作力量,确保统计质量;要坚持每季度上报产业集群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产业集群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八)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的协调领导

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级政府、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多个部门,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中小企业局、宣传部、农工委、发改委、工商局、国土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政局、商务局、科技局、广电局、财政局、工经联、人行等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协调产业集群发展相关事宜,其具体职责分工是:中小企业部门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重点做好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行业协会和研发机构的建设、融资服务、产业集群统计等工作;工商、质技等部门负责产业集群创建区域品牌的指导服务工作;科技、民政、发改委、工经联等部门负责产业集群行业协会和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农工委、科技、商务、财政、人行等部门负责产业集群的资金支持工作;宣传部、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产业集群的宣传工作。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