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建立实施三项制度提高机关管理精细化水平

发布时间:2008-06-05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规划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30/2008-162522

市监察局建立实施三项制度

提高机关管理精细化水平

 

为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机关工作合理、有序、高效运转,市监察局决定,从2008年5月份开始,在局机关内部建立实施“工作日志、周例会、月总结”三项制度。

工作日志制度:统一制发《工作日志》记录本,发放到机关全体干部和管理岗位的工勤人员。由本人记录每天所做的主要工作、组织或参与的有关会议、活动及内容。每月的30日(节假日顺延),将《工作日志》以室为单位送机关会议室进行展评。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各室召开室务例会,交流、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究安排本周工作。室务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报主管领导。月总结制度: 每月第一周的周一,机关各室将上月主要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月重点工作与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主管领导。室务例会纪要和月总结在上报主管领导的同时,均需送机关党委存档,各室也要建档备查。